系統維護中

本日(7/26)預計進行系統調整(12:00至14:00),空氣品質監測網可能暫時中斷服務,本部完成調整及測試後,即恢復資料服務,特此公告。

::: 首頁 > 作業規範 > 作業規範 > 細胞廣播執行方式

細胞廣播執行方式

空品不良細胞廣播說明

雖然近年來空氣品質已有改善,但有時還是會因為大氣條件擴散不良或受到境外傳輸影響,造成空氣品質不良,為能更即時提醒民眾進行防護措施,減少身體發生不適的機率。在空氣品質不良時,環境部透過國家災防中心向國內各電信業者基地臺發布「空品不良細胞廣播」,提醒民眾注意空氣品質狀況。目前環境部空品不良細胞廣播發布規則如下:

  1. (1) 示警名稱:空品警報
  2. (2) 發送警報條件:AQI > 200 且 當小時指標污染物為 PM2.5移動平均、PM10移動平均、O3小時值其中之一
  3. (3) 發送範圍:空氣品質不良之環境部國家級測站半徑20公里內
  4. (4) 發送訊息文字 (範例):[空品警報] 2018/05/28 14:00 您所在地區空品不良。建議留在室內,減少戶外活動,若外出應配戴口罩。環境部(02)2381-6536
  5. (5) 警報持續時間:發布後15分鐘
  6. (6) 發布期間: 上午 6 時至晚上 10 時
  7. (7) 原則上各測站範圍內每日僅通報一次,若 AQI 400 以上則會再通報一次

常見問答